《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分别于2007年6月29日、8月30日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为深入推进对两法的学习贯彻活动,11月6日,沂水县举办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 政策培训班,全县各企业厂长(经理)、工会主席、劳资科长及乡镇劳动保障所长,职业中介机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负责人等共30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通过聘请法律方面的专家对《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有关知识进行宣讲、劳动保障系统业务骨干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案例进行分析等方式进行培训。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干部职工和法人代表对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了全社会的劳动保障法制观念,为下一步更好地贯彻实施两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沂水县劳动保障局 刘殿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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