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尚未 登录   注册 | 社区服务 | 帮助 | 社区 | 无图版


沂水市民论坛 -> 沂水市民论坛

< ≡
≡ 致在外老乡的一封信 ≡


致在外老乡的一封信



亲爱的老乡:您好!
  首先,我们代表家乡110万人民向您表示亲切的问候!
  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您久别的家乡也正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和进步。面对新一轮发展机遇期的到来,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明确提出了“学习邳州,自我加压,争先进位,争创强县”的总体要求,重新审视各项工作任务,三年争创全省强县,五年争创全国百强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推动全县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遍植梧桐树,诚邀凤凰来!县委、县政府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客方发财,我方发展”的原则,制定优惠政策,诚挚邀请和欢迎各位老乡、社会各界人士来沂水投资置业。咱们家乡既有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又有景致壮观的旅游景观;既有优越的投资环境和配套齐全的基础设施,又有丰富的资源。到家乡投资,到家乡发展,可谓商机无限,前景广阔。凡来家乡投资者,可实行独资、合资等多种形式,在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管理等方面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联合与协作,享受一切优惠奖励待遇。县政务大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供一站式全程代办服务。对引进促成项目的有功人员给予重奖;对投资创业者做到政治上给地位,政策上给优惠,服务上给方便,经营上给保护。总之,来家乡发展:“放心、放胆、放手、放开、放活、放宽”,“只要来沂水,一切都优惠”。
  水是家乡甜,月是故乡圆。亲爱的老乡,家乡的父老乡亲盼望您兴旺发达,事业有成,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家乡建设,家乡将以“三顾茅庐,求贤若渴”的精神,以诚挚的情感,优惠的条件,宽松的环境,期盼您为家乡引项目,争资金,请人才,寻技术,让更多的海内外有志之士到家乡投资发展。热忱欢迎您回家乡探亲访友,观光考察,在家乡这片热土上开发投资,大展宏图,共谋发展,共创家乡辉煌的明天!
  祝您身体健康,事业发达,万事如意!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联中心

联系电话: 0539—2266077
              13905395820
传真:0539-2252343
邮编:276400
沂水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yishui.gov.cn
E-mail: ysxxhbgs@ly-public.sd.cninfo.net
    xfb@yishui.gov.cn


作者:admin 时间:2007-06-25 16:54
≡ 关于启用论坛帖子审核功能的公告!!!! ≡


  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特启用发帖、回帖审核功能!所有发帖、回帖在审核后在前台显示!!希望大家支持!!

作者:admin 时间:2006-08-09 17:39
≡ 沂水市民论坛正式开通,欢迎大家积极参与灌水! ≡


  沂水市民论坛正式开通,欢迎大家积极参与灌水!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希望我们共同努力,把沂水市民论坛建设成为市民与政府交流的平台和外界了解我们沂水的窗口!

作者:admin 时间:2006-02-17 14:37
≡ 公告:招聘论坛各版版主,欢迎有兴趣的朋友前来报名! ≡


沂水市民论坛现公开招聘各版块版主:

【招募基本条件】
(1) 具有充足稳定的上网时间,并自愿义务为论坛网友服务;
(2) 具备一定的论坛活动经验和良好的管理理念;
(3) 在所申请的版面内表现良好,对待网友热情、耐心,能够视版面工作为己任,具备一定的组织与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 申请人的行为须遵守论坛基本法规和制度,自愿服从论坛统一管理,接受论坛网友的监督。

欢迎有兴趣的朋友前来报名,把个人信息(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QQ等)发送到邮箱:ysxxh425@163.com

作者:admin 时间:2006-02-19 13:56
≡ 公告:发帖友情提示:网友所有发帖、转帖言论不代表本网及论坛观点,版主有删除、删?>


  
沂水市民论坛规则




为进一步加强沂水市民论坛的建设,促进论坛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论坛规则,每一位沂水市民论坛的注册会员,都应遵守本规则。
一、论坛关注
1、本论坛的站务管理区是论坛和会员交流的地方。如果您对论坛发展、论坛管理有建议、意见欢迎在站务管理区发贴提出。
2、请会员随时注意总固顶的帖子以及各版块固顶的帖子,以便及时了解论坛的最新动态。

二、会员发帖回帖

热忱欢迎会员发内容健康、深刻、有独到见解的原创帖子和回帖;转贴请尽量注意注明是[转帖];本论坛实行文责自负,网友要对自己发表的言论负责;发帖前请尽量看版块所属内容,按各版块的定位发帖,减少版主转移帖子的工作量。
所有用户都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三号令公布的《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任何人不得在沂水市民论坛中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以及损害各级党委政府形象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任何违反上述规定并影响到论坛声誉的, 本论坛除删除文章外,将封其id或ip,情节严重的将向司法机关举报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会员注册的注意事项

1、禁止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的注册 ;
2、不允许注册和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的名字,不欢迎注册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名称;
3、不允许注册不健康、不文明之名称。
如有以上情况出现,大家可在站务讨论区发贴举报;若有不慎为之,可提请管理员要求协助处理。

四、删帖转贴和封ID细则

以下情况的帖子予以删除或转移,情况严重和引起公愤者,由超版和管理员封ID或ip,版主不必通知本人。如果您的帖子被删除或转移了,请先自行对照规则,有不明白的地方可向该版版主短信询问,如无答复向责任超版、管理员短信询问,直至在站务讨论区发贴询问。但不允许在其他版块中发贴询问。
1、涉及政治、国家领导人等方面的帖子,牵涉到社会是是非非或指名道姓指责现实中某人的;
2、在帖子中吵架、人身攻击、谩骂、诋毁他人的;
3、包含色情或者反动言论,过于迷信、暴力以及格调低下等内容的;
4、在非广告区张贴任何形式广告的;
5、不服从版主管理或恶意灌水的;
6、在本坛已贴过的图片和内容,属重复发贴的。

五、说明

  沂水市民论坛拥有管理论坛和ID的一切权力,请网友自觉服从论坛管理;论坛也将尽可能为大家提供温馨、和谐、宽松的言论氛围。希望通过我们共同努力,使我们沂水市民论坛变成大家真正的网上精神家园。

作者:admin 时间:2006-02-20 09:02


Powered by PHPWind v4.3.2 Code © 2003-06 PHPWind
Total 0.048842(s) query 1, Time now is:09-07 10:39, Gzip enabled

You can contact us